上海巔一鋼材有限公司(化名),是一家專門從事鋼材貿易的企業,主要業務是向建筑施工單位供應鋼材。2015年,江蘇蘇州一家企業的昆山項目負責人李某找到巔一鋼材,要求其向昆山項目工地大量供應鋼材。巔一鋼材的老板王先生直接帶著公章到工地現場考察,并在工地現場與項目負責人李某簽訂了供貨合同。但李某加蓋的公章是“蘇州XX公司資料專用章”。雖然王先生隱約覺得“資料專用章”不是合同章,但一來想做生意,二來親眼看到工地現場是真實的,三來人家蘇州公司是大建筑公司,也就沒說什么。就這樣,陸續供應1100噸不同型號的鋼材后,雙方對賬,李某向巔一鋼材出具了仍然蓋有“蘇州XX公司資料專用章”的對賬單,載明蘇州XX公司共欠巔一鋼材材料款共計201萬元。到了結賬期,卻怎么也找不到項目經理李某了。而此時,工地施工完成,已經交給開發商了。到這個時候,王先生開始著急了,遂向法院起訴了蘇州公司。近期,案件終審判決,令王先生無法接受的是法院竟然判決蘇州公司不承擔責任!的的確供應了這么多的鋼材,大樓也蓋起來了,怎么能不承擔還款責任呢?!看起來判決結果非常不可思議,事實擺在那,但為什么就不承擔責任呢?我們來看看法院如此判決的原因:法院經審理認為,項目部資料專用章具有特定用途,僅用于開工報告、設計圖紙會審記錄等有關工程項目的資料上。在《供貨合同》上加蓋XX公司項目部資料專用章超越了該公章的使用范圍,在未經蘇州公司追認的情況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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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堂 駱芃芃 北京前門華韻非遺博覽園的“金石篆刻館”,展廳精巧別致,印屏放大樣、印章原石、印箋整齊地排列,墻角的蘭花、紅白相間的印屏、凝膩溫潤的印石使古老的篆刻藝術熠熠生輝。日前,由永新華韻文化產業集團主辦的“物華新韻·脈承古今”——非物質文化遺產展在北京前門舉辦,宣紙、十竹齋箋譜、雕塑、陶藝、瓷板畫……眾多非物質文化遺產成果在這里展陳,其中當然還有十分耀眼的中國篆刻。 金石篆刻館中展示了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篆刻藝術院院長駱芃芃近年來創作的篆刻精品。同期中鴻信國際拍賣有限公司舉辦的“非遺大師精品拍賣”專場中,她的篆刻作品《千秋》《春不老》分別以30萬元和28萬元的價格落槌成交。這不僅顯示了駱芃芃精湛的篆刻技藝和篆刻藝術的強大魅力,更預示著篆刻藝術的當代價值和市場潛力。 “篆刻是高雅的藝術,但目前市場上對篆刻作品的認識有偏頗——有些人認為石材是無價之寶,如果找篆刻家刻了,石頭會貶值;其實有篆刻家的文化注入,會讓這塊石頭擁有文化內涵,甚至將來會成為文物。”舉辦篆刻作品展覽、參加篆刻作品拍賣,在駱芃芃看來,都是弘揚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篆刻藝術的有效途徑。 2006年,金石篆刻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9年,中國篆刻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國家對篆刻藝術相關法律政策、資助項目的陸續出臺,讓長期以來一直致力于篆刻形式構成與外延拓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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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是企業對外的“身份證”,其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這個“身份證”丟了怎么辦,被他人偽造了怎么辦,被他人拿去使用了怎么辦……一堆的疑問涌上來,今天我們不妨一起來匯總下公章的常見問題。企業老總:我們企業存在并使用多枚公章的習慣,除了備案的公章,還有技術專用章、采購專用章、項目部專用章等。如果對外簽訂合同所蓋的公章并非企業備案公章,是否有效?律師:除非有證據證明合同所涉印章與公司無關或為他人私蓋,否則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公司應對此承擔相應責任。企業老總:加蓋分公司印章的合同是否有效?律師:有效。根據法律規定,分公司也領取營業執照,能夠成為民事訴訟的被告,因此一般認定加蓋分公司印章的合同有效。但是由于分公司并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企業老總:沒有加蓋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權的代表人簽字的合同是否有效?律師:有效。除非雙方約定合同生效的條件為雙方蓋章后生效。企業老總:違反公司章程使用印章,合同是否有效?律師:公司章程可以約定印章的使用規則,但由于章程僅對內有約束力,如果合同相對方是善意的(例如合同相對方并不知情),即使印章的使用違反章程,合同依然有效。但公司可要求該違反章程使用公章導致公司利益受損的人員賠償其由此遭受的損失。企業老總:公章被盜、搶或丟失后,企業未經法定程序私刻的公章是否有效?律師:有效。只要經其法定代表人確認,亦能代表其公司意志。企業老總:企業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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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注冊公司默認需要刻的章子有三個,包括:公章、財務章、法人章。每個章對應的用途都不同,不管在哪個地區開公司,刻印公章都是必須的。小編今天就為您介紹一下公章的相關知識。公章的用途當企業以書面形式實施法律行為時,書面上就必須要蓋有企業公章。簡單的說,公章時公司效力的一支章,它基本可以代表公司的意思。因此企業公章一般都是由專人保管的,沒經過批準前不能私自借用公章。公章使用注意事項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等其他公司相關材料,都必須要向上級申請,批準后才能蓋印公章。同時公章蓋章文本不得用復印件或者傳真件,文本文字必須清晰、正確、不得有涂改,若出現涂改必須在其位置進行加蓋公章。亂用公章會有怎樣的后果公章因為其代表公司許多的權益,所以在法律上也有很多的規定,其中如果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會有相應的懲罰如:1.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2.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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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刻章是純手工、在木頭上刻,現在用電腦做,材料也多種多樣,很先進。”洛陽老城區十字街,刻章藝人李普義一邊說著,一邊嫻熟地飛舞著刻刀,僅僅十幾分鐘,一方精美印章就完成了。 李普義的刻章店鋪,夾在十字街新興的商鋪中,很不起眼。兩面陳舊的“刻章”旗幡招牌隨風招展,一張“傷痕累累”的工作臺上擺滿了印章材料,紅色、白色、透明的;木頭的、石頭的、塑料的,李普義坐在后面,專注地擺弄著手中的刻刀。 “我在洛陽生活了55年,店鋪開了20多年,門面和招牌都沒有變過。過去用木頭排版并且手工去做,生意相當好,現在有了電腦排版,我們服務的范圍也就越來越窄了”。李普義輕輕撫摸著手中的刻刀,聲音充滿了無奈,“但是這門手藝我不愿意放棄,干了這么多年,割舍不下。” 李普義的手藝是家傳的,自幼耳濡目染,他漸漸地喜歡上篆刻。80多年來,一家三代人對篆刻從未放下。一張桌子,一把刀,一間不足5平米的店鋪,一份堅守的事業。 十幾年前,李普義在企業改制中下崗,當時女兒正上高中,家里積蓄也被用光。 “那年臘月二十八,下著大雪,我們一家三口搬了張桌子,就在周公廟附近為別人寫春聯,掙了200多塊錢,才把那個年過去了。”李普義沉浸在回憶里。 李普義的女兒李希瑞現在已經是一名生物領域的科學家,完全可以讓老人富足地生活,但是他不愿放棄篆刻,更不愿離開老城。 “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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