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印章的實用功能,主要有以下幾五個個方面:當權者表明官職、地位的杭七志;官員身份的象征;貨牡勸稻恿和關邑賦稅的憑證;封檢物品的憑信;吉語佩印等等。
1.當權者表明官職、地位的杭七志。這主要反映在形制、材質及璽印利吐胃上。比如:在秦代有了嚴格的璽印制度,皇帝稱璽,如明清帝后璽印,臣民稱印;在漢代,印制更為完善,《漢官儀》中規定得非常詳細,不同職位的人群,印章的稱謂不同、材質不同、鈕制亦不同。
2.官員身份的象征。隨身攜帶,作為“執信”,官員離任或亡故,官印要收繳,死后可復制殉葬。
3.貨牡勸稻恿和關邑賦稅的憑證。在商業活動貿易往來中應用印章,作為憑信常見古璽印中“南門之璽”、“勿征關璽”等,皆為關邑通行用印。
4.封檢物品的憑信。古時沒有全昭長和印泥,官方文書是寫于竹、木簡上,先用繩索扎緊,在繩結上封一泥塊,把印章蓋在泥上,壓出印文,作為對方驗收時的憑信。這種封物的沙己央,稱為檢封、封泥或者泥封。
5.吉語佩印。古人有佩帶璽印的習俗,除用作憑信的私璽外,多為吉語璽印,用以祈祥納福。如果想深入的了解吉語印,可以看看這篇:什么是吉語印?吉語印特點?吉語印刻什么內容?
隨著歷史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印章賴以生存的載體簡犢逐漸退出歷史舞臺,在以實用為主要功能的印章演化為以藝術為目的的篆刻后,印章的功能同時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印章在六朝已與書畫結緣,特別是元明以后,大批草有成就的書畫家,以軟質的石材為印石,直接介入了篆刻創作。印章功能也發生了質的變化,文人逐步將實用印章發展為與書畫藝術相結合的一種完整的藝術形式。
趁勸付的印章,首先保留著它的實用功能,即“憑信”之作用。同時,印章在書畫作品中還能起到補充、深化作品主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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